注:起付线的设定,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次均住院医药费而定,次均住院费高,起付线就高,多次住院,分次计算起付线,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。
2、住院分娩补助实行定额补偿。
参合产妇住院(含手术产)定额补助500元,分娩合并症、并发症,其可补助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%的比例给予补偿,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执行,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。
3、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补偿
当年出生的新生儿,可随参合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。父亲或母亲仅一人参合的,其未参合新生儿当年仅享受新农合待遇的一半。自第二年起,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。
四、报销需要的材料
答:1、新农合IC卡原件及复印件(迎江区除外)
2、身份证(户口簿)复印件
3、发票原件
4、费用清单
5、出院小结
注:参合产妇分娩补助还必须提供《准生证》复印件
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补助必须提供新生儿参合证明
五、温馨提示
1、外伤农合患者(潜山、太湖县除外),带齐报销材料,回参合地报销,出院小结须加盖医务专业章。
2、参合患者住院所有医药费用必须在来年的第一季度前结清,逾期不予办理。
院 本 部: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79号 电话:0556-5212008(上班时间) 0556-5511812(非上班时间)
北院区(安庆市眼科医院):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-1号 电话:0556-5212660(上班时间) 0556-5511812(非上班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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